10.3969/j.issn.1673-1298.2010.03.016
大学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从特别权力关系到大学自治
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虽然承认大学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但司法审查范围有限,同时权力和学术是不相容的,权力论实际上背离了学术和教育的本质,因此,对大学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基点必须建立在学术权利的保护上,要以大学自治理论代替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大学自治实为法治,当然不能拒绝司法的全面审查,保护大学自治的关键是设置适当的审查标准来尊重大学的专业判断.
特别权力关系、大学自治、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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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6(教育行政)
山东省软科学项目《教育法的可诉性研究》2009RKB423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1-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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