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3959.2011.04.032
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居民参与机制研究——基于利益主体关系的分析
基于利益主体理论,从遗产价值与利益主体两个方面,对文化遗产价值的共性与历史文化村镇的个性价值进行了分析,指出在当前保护与开发利益模型中民居建筑所有权被分解为与居民利益游离的状态.针对这一问题,结合生态学理论中生态补偿的概念,引入文化补偿机制以实现相关利益主体关系的良性循环.在此基础上,提出居民拥有历史建筑的立面权,并通过对开发利益分红的方式将其转变为直接经济利益,以激发利益关系中居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促进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利益主体、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与开发、居民参与
TU982.29(地下建筑)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08BAJ08B02重庆地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规划技术研究项目城科字2009第2号
2011-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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