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003/j.cnki.xjshkx.2022.04.013
论税收重课法律制度
税收重课法律制度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相对应,同属于税收特别措施.但学界对税收重课法律制度基本理论的关注不够,阻碍了其在税收规制实践中的应用.与重税主义及税收罚则大相径庭,税收重课法律制度属于规制诱导规范的一种,具有独特的制度禀赋,是功绩课税原则的具体体现.适用税收重课法律制度需事先判断规制目的,并采取基本课税要素变更的方式,税率与税基是常见的可选择工具.在税收重课法律制度中,税务机关享有重课执法权,而纳税人拥有财产权,二者形成对抗关系.通过构建有关税收重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借此规制实践,从而充分发挥税收的规制作用.
规制性、税法、税收重课、税收法律制度
D912.2(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VHJ008
202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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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