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30.2015.02.017
基于公权力限制的刑事被追诉人权利保护及其制度建构
刑事被追诉人在诉讼三角关系中是权利均衡行使的重要因素,保护其合法权利,可有效限制公权力恣意,实现法律公平、正义价值.美国立法对限制公权力,保护刑事被迫诉人权利具有优秀经验,不仅将其规定于刑事法律中,更上升至宪法高度.我国法治建设对刑事被追诉人权利保护虽作出系列改革,但仍存在如公、检、法三机关办案均以保障社会安全、惩治犯罪为目的等问题,公权力具有扩张可能.因此,文章认为借鉴美国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对刑事被追诉人权利保护,尤其是在隐私权、禁止残酷刑、尊重人格与迅速审判权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此有效限制公权力恣意,推进我国法治进程.
刑事被追诉人权利保护、公权力限制、刑事法治建设
D914(法学各部门)
吉林大学基本业务费项目“刑事法治与社会管理创新”2012BS037
201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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