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助制度的完善及法治理性探讨
行政救助法治化是行政救助形成完整体系、行政救助长效化和精准化的前提条件,而目前我国行政救助主要由政策调整,行政救助诸多主体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主体,行政救助的内容不确定,行政救助遴选方式不确定,说明我国行政救助法治化程度不足.为此,必须对行政救助进行法律构造,使之实现长效化.主要表现为赋予行政救助主体法律人格、行政救助内容具备法律客体属性,确立行政救助实施的法律程序和行政救助保障的法律监控.行政救助法治化的实现还要求立足于给付行政的行政法理念、制定统一的行政救助法、完善行政救助的具体规则、建立行政救助的诉求机制.
行政救助、法治理性、行政救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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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上海市高原学科行政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
2020-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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