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界定与启示
教师惩戒权的制定与施行当从我国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以法治为基础,以政策为导向,拿捏好规则的弹性与刚性.只有以法治为基础,才能在制度层面明确教师惩戒权的权力来源,保证该制度的稳定性、可预见性和科学性;只有以政策为导向,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中摸索出一条可以快速修正的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规则体系.教师惩戒权的实现,一方面需要在稳定的法律法规中确立其存在,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其行使不会过分地侵犯学生的公民权益.因而,分析梳理美国基础教育立法和法院实践,提炼、总结美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基本脉络,一则可为廓清我国教师惩戒权的界限提供有益参考,二则可为借鉴美国依法而不拘泥于法的治教经验提供素材.
教师惩戒权、程序正当、合理惩戒、惩戒与干预、渐进式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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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教师与学生)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教师司重点委托课题
202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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