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利益视域下的民事责任形式拓展问题探究
适当地拓展民事责任形式是保护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对侵害民事权利、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惩罚性措施,是对民事责任形式的外部性拓展.惩罚性赔偿是对补偿性民事责任形式的内部性补充,惩罚性赔偿有效地弥补了补偿性民事责任形式的功能不足.而现实中的“自愿协商通过劳动或劳务的方式来抵债”是对民事义务的履行,并非对民事责任形式的拓展.
理论法学、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责任形式拓展、民事制裁、惩罚性赔偿
35
D92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XFX008
2014-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