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245.2001.04.004
论法治的供求均衡与代价选择
文章论证了法治社会是公众对法治的需求与国家对法治的供给均衡时的社会形态,法治代价太高或太低,都会给社会造成无谓损失。我国在向法治社会过渡中的主要问题是法治代价太高,公众剩余太少。
法治社会、法治代价、公众剩余、国家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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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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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法治代价、公众剩余、国家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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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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