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核算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金融资产由原来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在实务处理中较难理解,论文通过对相关例题的分析,探讨不同情况下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会计处理,有助于对新金融工具的理解,以期为会计实务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指导.
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重分类
2020-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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