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770.2013.06.009
论我国私募基金法律规制的完善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私募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本文分析我国私募基金规制立法的利弊,建议我国对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运作作出必要规范,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细则”或制定专门的“非公开募集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私募基金参与期贷市场的范围并加强对其参与期货市场的监管,适当调低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进入门槛,通过行政和法律措施促使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成为我国私募基金主流发展方向.
私募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法律规制、金融监管
F832.39(金融、银行)
教育部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科研基金资助JFH3457001
2013-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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