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混业经营风险及其监管模式——基于协同理论视角的分析
本文在协同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风险和监管模式进行了重新审视,认为当前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面临系统外风险,内部子系统之间的风险和系统内风险,风险发生的机理关键是看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监管与混业经营以及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能否做到有效的协同.在综合审视这些风险的基础上,本文设计了强调监管协同机制的一套监管模式.
混业经营、协同效应、系统风险、监管模式
F830.49(金融、银行)
2009-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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