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770.2004.10.002
中外法律的差异、冲突与融合--以兴业银行引资谈判为例
在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外资的项目中,股份认购协议是最基本的法律文件,也是投资各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兴业银行同时引进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各方所属地域文化和法律体系存在很大差异,且认购协议要求尽量符合国际惯例,使得这场跨文化、跨法域的协议谈判始终贯穿着中外法律的差异、冲突和融合.
中外法律、差异、融合、引资谈判
F8(财政、金融)
2005-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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