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770.2001.12.009
进口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
@@ 国内银行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其项下的汇票经国内开证行承兑后很多情况下被国外出口商卖给了福费廷业务的包买商.我们作为开证行,能否自己买断本行承兑的票据?能否通过此种进口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包买票据,既满足出口商转嫁风险、将应收帐款变为现金收入的要求,又在几乎不增加开证行风险的前提下而增加开证行的利差收入?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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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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