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34.2019.02.015
电网企业物资采购风险控制机制研究——基于“内部审计协同”视角
2018年国务院对中央属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职能做出了重大调整,将原隶属于中央国资委的重点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能划归审计署,统筹整合各项审计资源,实现企业经营风险防控工作全覆盖.本文以“价值增值”为目标,依托电网企业现有的管理信息大数据平台,将内部审计工作同公司风险决策(事前的经营风险预警)、业务内部控制(事中的业务过程控制)以及经济责任评价(事后的工作成效评价)结合,从公司治理的视角,探索构建“V-SOP”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框架,以期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增值服务作用,并更好服务于电网企业物资采购业务风险防控.
审计协同、增值服务、采购风险、电网企业
2019-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