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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5434.2018.08.016

网络平台“打赏”会计及税务处理

引用
一、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内容分享成为发展趋势,用户对优质内容进行“打赏”行为也越来越普遍.所谓“打赏”,是网络平台用户对于网上发布、传播的原创文、图片、音频、视频等,直接进行金钱或虚拟商品奖励.微信、微博、知乎的打赏告别了虚拟金币和虚拟礼物,转而使用现金打赏,用户可以直接选择设置好的金额进行打赏,也可以自行输入其他金额.

201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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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5434

31-2022/F

2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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