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34.2018.01.018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老项目为例
准确把握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营改增”政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关重要,不仅能有效规避涉税风险,而且还可合法降低运营成本.本文依据“营改增”的一系列规定,结合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典型业务——老项目,探讨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焦点解析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财税处理的难点主要聚焦在新老项目划分、计税方法选择、土地成本扣除、增值税预缴、会计科目选用和纳税申报等方面.
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科研项目KY2015YB307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8-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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