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34.2015.10.009
事业单位新《预算法》作用探析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下简称"新《预算法》").新《预算法》的颁布和实行,对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着深远的意义.通过深入学习与讨论,我们认识到新《预算法》体现了强烈的制衡精神,突出要求政府预算行为中权力与责任的合理配置,对于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给予了方向性的指导.
事业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法、政府预算行为、人民共和国、权力与责任、第十次会议、制度改革、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控制管理、会计、合理配置、工作水平、财政制度、衡精神、方向性、常委会、学习、财税
F81;D92
2015-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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