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34.2014.12.016
投资性房地产“税、会”差异与会计政策选择动机分析
一、引言<br>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税、会”差异与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等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按照会计准则第3号对投资性房地产一般取得途径的计量规定:外购取得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建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上规定体现?“以原始成本作为资产成本”,是成本计量模型的体现。此计量方法税法与会计没有分歧。本文着重探讨投资性房地产的“税、会”差异特性,阐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目标与意义,诠释不同计量属性的资产价值含义,解读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要义把握的重点,深入透析公允价值计量模型选择动机的原理。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政策选择、资产价值、资产成本、选择动机、价值计量模型、报表使用者、支出构成、原始成本、相关税费、使用状态、计量属性、计量方法、会计准则、会计信息、后续计量、原理、要义、外购
F23;F0
2015-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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