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34.2014.09.002
行业自律与会计规范制定权研究
本文认为,行业自律在行业监管方面较之政府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其自身的弊病也要求政府行使部分立法权。因此,行业自律与他律在行业立法要求权的权力安排,使得在会计规范的制定权的选择上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特征,自律与他律的干预范围又取决于国家与行业协会之间所进行的权利分割和制度安排。
行业自律、行业监管、会计规范、制定权
B82;R-0
2014-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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