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分离”是奇迹
宅基地本来就是用来盖房子的.在宅基地上盖成农宅之后,房与地不可分,构成一处完整的物业.
要使用它吗?消费房的同时也消费着(宅基)地,反过来也一样.转手之际,出让房产的同时也必定出让地产,这两样资产是不可以拆分开来独立处理的.
可是,始于1961年的《人民公社60条》,却生生把农村的宅基地与农宅,在制度上作了分离.先说宅基地,那是我们已经引用过的,该条例第21条宣布,"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斩钉截铁地说,"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房地分离
D922.32;F293.3
2013-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