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20.02.018
指导性案例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探索及其优势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行政法治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此也有所关注.指导性案例26号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中网络申请程序,尤其是明确了网络申请起算日的计算方式;指导性案例101号则确认了行政机关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查找和检索的义务.指导性案例针对相关疑难问题进行了有效的司法探索,其形成的结论也为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吸收.通过指导性案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着自身独特的价值和优势:指导性案例的及时性能够缓解抽象规定的滞后性;以点带面的方式能够给行政机关带来重要警示;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裁判倾向有利于更加严格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指导性案例的遴选和适用也能够鼓励法官积极进行司法探索.
指导性案例、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检索义务、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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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31(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景下的案例指导研究"19VHJ004
2020-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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