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12.01.002
准确理解和深刻认识服务型政府建设
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认识误区,对服务型政府建设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即导致一些地方没有将服务型政府建设摆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位置,且忽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全面性和全局性、长期性和可持续性,使服务型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难以协调,与其他改革措施难以配套,服务型政府建设流于形式.服务型政府,是指在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指导下,将公共服务职能上升为政府的核心职能,通过优化政府结构、创新政府机制、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以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的政府.其主要特征:在政府职能结构中,公共服务职能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或核心职能;在政府组织结构中,公共服务部门成为政府的主要部门或核心部门;在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中,公共服务支出应成为政府的主要支出;服务型政府同时必须是民主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运行机制必须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正因为服务型政府体现了人民政府的本质,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代表了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行政体制改革、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民主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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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型政府战略与对策研究》09&ZD064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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