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460X.2008.04.019

行政复议司法化及其建构探讨

引用
行政复议走向司法化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进行充分救济的必然要求.行政复议反司法化的种种缺陷,主要体现在:制度本身定位错误;行政复议机构缺乏中立性,违背了自然公正的原则;行政复议机构不统一,不独立;行政复议法某些规定不合司法化要求;对行政复议行为本身缺乏监督;复议期间不停业执行原则的规定流于形式等.行政复议司法化有不同的模式,其中法国的行政法院模式是比较适合我国的一种模式.

行政复议、司法化、模式

D926(中国法律)

2008-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1-7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论坛

1005-460X

23-1360/D

2008,(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