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06.01.003
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理念创新
地方性公共物品因其区域性宜实行分别供给,地方政府应承担起地方性公共物品的供给职能.由于传统行政文化的牵引、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和公共物品供给的复杂性等,地方政府供给理念存在偏差,即片面追求政绩,对民众需求考虑不够;供给物品的质量不高,质量意识不强;政府垄断供给,没有认识到其他主体在供给中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责任意识不强等.因此,地方政府应进行理念创新,即树立以民为本,质量至上,供给主体多元化以及责任理念,保证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物品.
地方政府、公共物品、理念创新
D035.5(国家理论)
2006-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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