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778.2015.08.012
以改革精神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创新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全局谋划,把推进协商民主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摆在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突出位置.与改革创新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适应,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就要与时俱进,以改革精神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创新,切实把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把《决定》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好、落实好,以不懈地探索和实践,促进协商民主制度更加完善.
改革精神、协商民主、民主实践、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民主制度、政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重要渠道、中共中央、与时俱进、人民民主、工作机制、改革发展、改革创新、制度化、中国、协作
I20;G02
2015-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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