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破产不能殃及民众
一项由财政部开展的地方债课题研究报告建议,研究制定《地方政府破产法》,从法律上明确地方政府应承担的债务风险责任,在地方政府资不抵债时,允许地方政府宣告破产,并规定债务重组及债务清偿程序,确定上级及中央政府在其中的责任.在我国,地方债风险是否可控,中央政府是否该为地方债务兜底,多年来,一直有争论.不过从数据看,目前我国地方债整体无危机,但这并不意味着局部不存在风险.
地方政府、破产法、地方债务、中央政府、债务重组、课题研究报告、风险责任、资不抵债、债务清偿、财政部、危机、数据、可控、局部、法律、兜底、程序
F81;F32
2015-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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