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914.2020.05.006
汉代政府借贷与社会控制
两汉时期的政府借贷,作为一种特殊时期的社会救济措施和社会控制手段,被政府经常性使用.政府的借贷物资一般以实物为主,包括种粮、生产工具、土地等.同时,汉代有专门管理借贷事务的人员或机构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出借的物资,有一定的利息和归还期限.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政府才会“勿收责”,即免除百姓的债务.
汉代、政府借贷、社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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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34(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20-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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