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8089-C.2010.10.006

质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引用
@@ ”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业主和开发商按照2003年9月1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按购房款比例共同交纳的费用,专项用于日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整治、更新、改造(总称物业维修).住宅制度改革后,许多城市建立了新的物业维修制度,但其资金运作一直磕磕碰碰,未进入良性运行的轨道.后来发现,一些”条”(行业)或”块”(属地)上的地方政府,也直接投入”专项资金”进行物业维修了.这种跳开业主大会,直接出面,沿袭传统直管公房的维修方式,与房改的初衷相悖了.

质疑、物业管理条例、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制度改革、资金运作、专项资金、直接投入、直管公房、业主大会、维修制度、维修方式、设施设备、良性运行、房屋共、地方政府、城市建立、开发商、属地、行业、轨道

F29;D92

2011-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3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物业

1671-8089

53-1179/N

2010,(10)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