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10.06.016
封闭自家阳台与物业管理权是否相悖
@@ ”案情介绍”2008年3月,被告陈先生与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预售商品房按揭方式购买了”蓝海”小区海景公寓一套.该合同约定:”该商品房阳台系封闭式阳台,灰色塑钢窗”.但是,房屋竣工后,北阳台为灰色塑钢窗封闭式阳台,朝海的南阳台为护栏开敞式阳台.
封闭式、开敞式阳台、物业管理权、商品房买卖合同、塑钢窗、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按揭、合同约定、房地产、小区、签订、竣工、护栏、海景、公寓、房屋、被告、案情
TU1;D92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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