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09.04.006
政府垫支物管费何时止——成都郫县犀浦镇农民集中安置社区的调研
@@ ”谁消费谁付费”是最基本的原则.但集中安置区的一些居民认为不缴物业服务费是天经地义的事.莫非物业公司干活是应该的,政府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前段时间,笔者在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社区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农民集中安置区的物业服务费,居然都由地方政府埋单.物业服务作为一种商品,按照”谁消费、谁付费”的基本原则,物业服务费理所当然应该由小区居民支付,怎么会由地方政府埋单呢?
地方政府、成都郫县、农民、集中安置区、社区、物业服务费、基本的原则、小区居民、消费、物业公司、埋单、基本原则、付费、成都市、支付、问题、时间、商品、区调、过程
F29;J60
2009-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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