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8089-C.2008.07.011

韩国公共住宅管理制度介绍(下)

引用
@@ 二、公共住宅的管理法规 6、管理业务的履行 1)管理人的注意事项 管理主体应遵守规定的注意事项,负责公共住宅的维修、安全管理、经费、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管理费及经费的征收、税金代交、特殊维修准备金的征收、积累等业务.

韩国、公共住宅、管理业务、维修、垃圾处理、经费、管理主体、管理法规、安全管理、准备金、管理人、管理费、消毒、清洁、履行、金代

TV2;TU9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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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

1671-8089

53-1179/N

2008,(7)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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