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08.07.011
韩国公共住宅管理制度介绍(下)
@@ 二、公共住宅的管理法规
6、管理业务的履行
1)管理人的注意事项
管理主体应遵守规定的注意事项,负责公共住宅的维修、安全管理、经费、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管理费及经费的征收、税金代交、特殊维修准备金的征收、积累等业务.
韩国、公共住宅、管理业务、维修、垃圾处理、经费、管理主体、管理法规、安全管理、准备金、管理人、管理费、消毒、清洁、履行、金代
TV2;TU9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