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08.04.008
国有企事业单位房改房物业的业主自治难在何处?
@@ 计划经济时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子是作为福利性质来分给自己单位职工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根据国家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原来作为福利性质的职工住房按照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政策规定,房屋的产权产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分房被明令禁止.
国有企事业单位、房改房、物业、住房制度、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分房、职工、政策规定、性质、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城镇、产权产籍、政府、县级、人民、进程、房子
F27;C93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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