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08.02.015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应把握好细节
@@ <物业管理条例>(2007修订)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业主人数等实际情况,各业主委员会在召开业主大会时所采用的形式不尽相同.在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要想顺利地召开业主大会以达到预期效果都并非易事,有许多细节需要着重把握,否则,有可能前功尽弃,尤其是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
征求意见、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管理条例、修订、区域、会议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8-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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