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06.11.023
一小区两物管,物业管理的另类窘境
@@ 厦门市锦绣广场小区从2001年建成后,至2006年已住了近200户人家.以前一直是由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随着业主们的逐渐入住,大家都觉得很有必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再加上对老物业公司一些做法的不满,业主们就想在业委会成立后,聘请新的物业公司来接管.
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厦门市、开发商、聘请、接管、广场、管理
F29;C91
2006-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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