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06.08.028
物业管理批判之八物业管理的"生"与"死":管理,还是服务?
@@ 至少在中国物业管理诞生的前15年里,没有人会认为这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甚至它本身就不能算作是一个问题.1994年3月著名的建设部33号令将"住宅小区管理"定义为"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与整治",这几乎就成为了从1981年以来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的总结,并引导了1994年以后10年物业管理的高速发展.
物业管理
F293.33;D922.181;TP311.52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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