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06.01.023
物业管理从早期介入中突破
@@ 在早期介入阶段提出的建议或意见,虽然以双方或三方或多方均受益的内容作为建议基点,但这个基点同时要具备围绕企业整体运作的性质.因此,我们不能只是简单地用于有关工程方面问题的提出,而是要将其运用到所有与今后物业管理有关联的事物中,如第三方的合同或协议.
物业管理、早期介入、运用、协议、企业、合同、关联、工程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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