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3从法院强制执行,看业委会尴尬处境
@@ 朝阳区法院这次”在北京尚属首例”的大规模强制执行已传达出一个明确信号,那就是今后再”以暴易暴”、用不交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似乎已经行不通了.一时间,该话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遭到了多方质疑,相关的帖子在许多小区论坛上满眼皆是.其中,有人提出面对严重的力量对比失衡,单个的业主如何能够在物业纠纷中维护自身的权利?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恐怕也不能依靠小区内的少数业主参与自治予以解决,这些问题又一次把业委会推到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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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C91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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