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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8089-C.2005.07.006

业主问责物管:你们早干嘛去了?

引用
@@ 一天,一对业主夫妇怒气冲冲地找到某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中心大吵大闹,称物管成天又是上门又是打电话催促他们交纳物管费,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而他们拒绝交费的原因,是三年前物业介绍给他们的装修施工单位在对其房屋进行装修时,把他们家的地板砸了一个小坑,装修时未发现任何异常,物业也未曾察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坑愈陷愈深,现在已经低于正常地面约3厘米,还渗水到楼下住户家里.物业派人核查后的结果与业主讲的差不多,物业最后对其做出减免20%物管费的决定,可是业主却认为造成房屋被损的责任不在自己,物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物管费不但不应该缴纳,物管还应当承担房屋维修的材料费、人工费、维修费、精神损失费,此事如不处理,今后的物管费统统免谈!

业主、问责、物业管理、装修、房屋维修、责任、施工单位、服务中心、维修费、损失费、人工费、材料费、不处理、住户、渗水、绝交、减免、核查、干扰、夫妇

C916(社会学)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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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

1671-8089

53-1179/N

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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