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05.05.010
关于对《导则》修改、听证、暂缓施行的诉求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政府:
一部地方法规、规章的制定都应具有极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实用性,是对权力、利益、责任和义务的分配、调整和平衡,须对形势作出客观求是、科学、正确的判断.要根据宪法、法律、国家法规,按照程序加以制定.
深圳市、责任和义务、人大常委会、地方法规、市政府、宪法、权力、科学、国家、规章、法律、程序
D035(国家理论)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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