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8089-C.2004.10.019

业主委员会能否向业主追索欠交物业费

引用
@@ 某高档物业小区,开发商由于有很多房屋没有卖出,所以还是最大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存在资产纽带关系,所以长期以来,开发商根本不交纳物业管理费,该物业管理公司也根本不去索要.后来,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再续聘该物业管理公司.由于开发商欠交物业管理费,导致小区各项运转极为困难.小区业主委员会想要知道,是否可以用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去索要欠交的物业管理费呢?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开发商、管理费、物业小区、资产、续聘、纽带、高档、房屋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7-58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物业

1671-8089

53-1179/N

2004,(10)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