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089-C.2004.04.015
业主委员会十八难—给广大的业主们和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们
@@ 《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去年公布以后,众多媒体大谈"业主终于有自己的权力了","业主终于可以炒物业公司了"……而我认为,《条例》的出台,只不过是用法律的形式赋予业主相应的权利,而以往这些权利是政府指导性文件中多次强调过的;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也是早就可以,并且有很多成功和失败的案例.而《条例》本身,对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等物业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从法律上进行了更严格、更规范的程序限制和主体限定.一句话,就是更难了.
业主委员会、委员们
D922.181;F293.33;C916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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