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258.2017.02.009
民国新疆的“花客”
“花客”一词,古往今来,有多种诠释.有指赏花之人;有指代花行的经纪人;亦有如宋时姚宽《西溪丛语》中,将牡丹、梅花等三十种花分为“贵客”“清客”等“三十客”,以花喻友者.本文所谈之“花客”,与以上皆有所不同,指的是那些在民国初年,活动于广大西北边塞地区,为偷种罂粟,而来往出入关口的种烟人.
民国新疆
K26;K294;G75
2017-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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