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258.2015.01.003
养育兵:清代八旗的『低保户』
有清一代,清廷按“满洲甲兵,系国家根本”之宗旨,给予了八旗官兵各种优渥的“恩养”政策与待遇。然而,随着八旗人口迅速增加,国家财力的受限,加之八旗子弟又渐染奢侈腐化风气,八旗生计问题最终还是成了清廷的负担和累赘。为此,清廷曾采取过汉军出旗、设立井田、赎回旗地、设立养育兵在内的一系列措施,力图解决八旗生计问题,缓和社会矛盾,但是收效甚微。雍正初年,“闲散满洲,以无钱粮,至有窘迫不能养其妻子”(《清世宗实录》)现象普遍发生时,清帝下旨:从八旗中选取贫困不能生计者,以月给一定钱粮米石形式,养赡无产业孤独旗人。自此,具有清代八旗基层救助性质的养育兵制正式实施。一直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养育兵制逐渐为历史所裁汰,在此期间清廷曾通过各种“补缺”的形式,尽可能扩大养育兵钱粮所能惠及的救助范围,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八旗生计问题,但其作为旗人“低保”的历史作用与价值仍是值得肯定的。
低保户、清代八旗、养育兵
K249;F840.613;F323.6
201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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