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制造假药视为国际犯罪的原因和方式
本文探讨了为什么在制造假药盛行、难以防范并悄然威胁着人们健康甚至生命的今天,假药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并因此在国际刑法中处于"合法"地位.笔者认为,在国际层面上将制造假药认定为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而且比仅依靠各国国内法有明显的优势.笔者提出了一种对"假"(counterfeit)的法律定义,讨论利用现有的法律原理来更好地将制造假药规定为犯罪,包括将其中最严重的情形认定为危害人类罪;阐释了缩小各国司法差异的必要性,有组织犯罪集团正是利用各国的司法差异来进行假药的跨国买卖.笔者建议,应在世卫组织的主持下起草国际假药公约,并以已经存在并不断改进的《烟草公约》为例,来说明制定国际假药公约的可行性.
制造假药、国际犯罪、危害人类罪、世界卫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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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7.9;D815.5;D611
202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6页
335-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