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682.2002.04.005
房地产消费抵押贷款证券化法律问题探讨
@@ 一、房地产消费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概念及流程
金融机构在提供住房消费信贷时,其资金大多来源于居民储蓄存款,期限一般在6年以下;而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的时间较长,最长达20年,此种"短存长贷"的现象,使资金结构矛盾突出,给银行风险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除了资金结构矛盾,在我国,设定抵押权在实践中还遇到一些障碍:一是设定抵押手续繁杂,要负担高昂的手续费等各种评估费用;二是抵押权实现的手段相当繁琐,效率不高.因而在实际的分期付款交易中,设定抵押权的方法并没有被广泛采用,即使是不动产的分期付款销售也是如此.金融机构作为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抵押权人,视抵押权实行为畏途.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最后,创造了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来解决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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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司发通[2001]118号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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