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7660.2022.05.011

法情感:"自然"的抑或"历史"的?——重温布伦塔诺与耶林的一个论争

引用
"法情感"是自然法领域一个重要却被严重忽视了的主题.本文重温百年前布伦塔诺与耶林的一个论争,希望借此唤起对"法情感"问题的重视与关注.在对"法情感"进行三层划分且分别考察的基础上,耶林进一步认为"法情感"完全是特定社会历史的产物,它既不在"天赋"意义上是"自然"的,也不在"普遍有效"的意义上是"自然"的.布伦塔诺认同"法情感"不是"天赋"的,但认为作为一种法情感的"正当之爱"是普遍有效的.这种内在的普遍有效性来源于所爱对象之所以"值得爱"的"本质优越性",而"正当之爱"之所以"正当"也正在于它能够明见这种作为对象"自然"本性的"本质优越性".本文认为,耶林的"法情感"与布伦塔诺的"正当之爱"在某种意义上都既是"自然"的也是"历史"的;其主要分歧在于:"法情感"中出现的是"个体权利"这种"法原则",而"正当之爱"所呈现的是"实践至善"这种伦常原则.

耶林、布伦塔诺、权利、法情感、正当之爱

B516.49(欧洲各国哲学)

2022-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0-9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哲学

1000-7660

44-1071/B

2022,(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