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60.2013.04.010
胡塞尔历史现象学基本方法探析——兼论胡塞尔现象学三种基本方法的区别和联系
胡塞尔没有明确地对静态现象学、发生现象学和历史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进行区分,但三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这三种基本方法都是本质直观的方法,但静态现象学的基本方法是横向本质直观,发生现象学的基本方法是回溯法,历史现象学的基本方法是“之”字形方法.“之”字形方法包括正反两个方面,正的方面是从现象学的起点自我开始,一直到现有的历史观念为终点的历史观念的产生、积淀、变异的整个过程;反的方面则恰恰相反,是以现有的历史观念为起点,层层回溯,一直追溯到自我的反过程.
历史现象学、"之"字形方法、本质直观、回溯法
B516.52(欧洲各国哲学)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胡塞尔历史现象学研究"12YJC720024;西南石油大学文化研究科研创新团队项目2012XJRT0的主要成果
2013-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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