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60.2012.03.010
作为现象学问题的“致良知”——《人生第一等事——王阳明及其后学论“致良知”》结束语
我们在此项研究中所遇到的王阳明及其后继者们就"致良知"进行的所有讨论,最终都涉及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能够成为"圣人",即真正的善人或真人?使我们有可能成为"圣人"的起源、力量和手段是什么?人们首先是在本己的心中、在本己的心灵中寻找这些力量.对这些力量的"实现",即是说,将它们用于那个成圣的目标,被视为每一个人的最重要任务,这个任务的完成会给他们带来至上的快乐.为达到那个目标所需的基本起源与力量被王阳明称作"本原知识[良知]".但他在此标示下对它进行了不同的思考,以至于在他那里这个"知识"在伦理实践中的"实现[致]"也必须采纳不同的形式与视角.为清晰起见,我们在他那里区分了三个不同的"良知"概念,并将它们理解为"心理素质的"概念、"道德-批判的"概念和"宗教-神灵的"概念.这些不同的概念是他的后继者们及其讨论的出发点:如果"良知"在与孟子相关联时被看作人心善的情感素质和萌动,首先被看作对其他生物的同情感,但也被看作正义感、与他人的和谐交往感以及对是非的分别感,那么它的"实现"就在于,在行为中对这些倾向加以施行,并且针对那些与之背道而驰的"私欲"来贯彻这些倾向.如果"良知"被看作对本己意向作批判分别的良心(也被王阳明称作"独自知道[独知]"),那么它的"实现"就在于,施行那些被意识为善的意向并驳回那些被意识为恶的意向.如果"良知"被看作其始终完善的"本己本质[本体]",那么它的"实现"就在于,觉知这个完善的"本质[体]"并在本己生活和行为中信任地听凭它发用.
现象学、致良知、人生、概念、意向、原知识、意识、行为、心理素质、圣人、人的和谐、情感素质、倾向、起源、批判、目标、伦理实践、正义感、同情感、宗教
B248.2
2012-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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