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60.2010.03.010
政治的优先性及其限度——对《政治自由主义》一个理论预设的反思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不仅是只在政治的范围内、而且是直接在政治的范围内运作,因而除了主张政治的独立性,它事实上还同时预设了政治的优先性.但由于政治与人性的内在关联不再是现代社会的共识,疏离于政治与强调政治的优先性就成了两种对立的政治哲学思路.政治自由主义强调政治的优先性,是要优先考虑政治的背景制度和合理的政治关系,因为由此构成的政治社会是一种人们应当共享的、内在的政治之善.但政治的优先性被限制在正义问题的理论建构方法与思维方式上,它并不在实质性的正义原则中对公民课以积极参与政治的责任,这就使得<政治自由主义>在两种对立的政治哲学思路之间取得了某种平衡.
政治自由主义、政治、优先性、正义、政治参与
D08(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转型社会中的公共理性:公民间的伦理一政治关系与和谐社会的道德动力研究"08CZX035的部分研究成果.中山大学"211工程"三期行政改革与政府治理研究项目资助
2010-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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