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60.2003.04.014
明见性:相即感知与自我--再论胡塞尔的"直观"理论


在<逻辑研究>中具有本源性奠基意义的胡塞尔意义上的内感知,实际上是一个歧义两可的概念:作为对真理、本质的相即感知,它实现了直观的明见性理想,但其对象性感知的自然意识特征使其无法作为现象学考察的根基,而实际上它又并不具有对象性感知的意向构造性;只有作为"自身给予"(明见性)意义上的自身意识:才可以在起源的意义上真正实现现象学反思以至本质直观的切实意蕴.而这种意识-体验的时间性本性又使得明见性坐落于作为其根源的"自我"的问题域中.由此,自身意识与反思的含义、关系及其发展脉络才能真实呈现,明见性从相应性向绝然性的逐步过渡才能被理解.
现象学反思、自身给予、相即感知、自身意识、自我、时间性
B516.52(欧洲各国哲学)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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